春节前夕:海淀区永丰屯村上演涉强拆的一幕
2024-03-05 12:52 来源:产新网
作者:陈蓉蓉
《网讯:江夏雨霞》太过分了,太过分了,还有3、4天就过年了,却把我们已住了20多年的房子被非法强拆了,害得我们无家可归,该怎么办啊!海淀区永丰屯村一些外来居民如是说。 房屋建设的合法手续。 报料居民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村,上世纪9...
《网讯:江夏雨霞》“太过分了,太过分了,还有3、4天就过年了,却把我们已住了20多年的房子被非法强拆了,害得我们无家可归,该怎么办啊!”海淀区永丰屯村一些外来居民如是说。
房屋建设的合法手续。
报料居民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村,上世纪90年代末,当时永丰乡(现合并为西北旺镇)永丰屯村为了经济发展,将部分房宅基地转让给报料人使用,且签订协议。(见房宅基地使用协议书);该协议明确规定,房宅基地上建的房产产权归报料人。且使用期的期限、房屋建设均经村委会同意,并报永丰乡政府规划科批准,同时,缴纳了使用宅基地的费用,建成的房屋也有永丰乡人民政府同意施工的合法手续,因此,房屋建设具有合法依据。涉非法腾退、强拆。
(报料人建房的合法证据)
涉非法腾退、拆迁
报料人合法建成的房屋因“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开发建设项目”的需求被纳入征地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秩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显然,永丰屯村村委以村民自治为由,在不具有征地权的情况下,永丰屯村委会于2023年12月29日做出《西北旺镇它类住宅腾退实施细则》《西北旺镇永丰屯村它类住宅腾退公告》【2023年第1号】均没有法律依据。置法律于不顾,可定性为无效公告。作为企业的海淀区永创兴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就更加没有征地权了。
(村委会涉及的非法通知)
可是,永丰屯村委会以村民自治为由,永创兴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逾越法律法规,村委会发出上述的公告后,没有充分征求报料人的意见,不顾报料人在被告知腾退计划后,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及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反映相关情况未得到回复期间,报料人居住地就被不法人员断水、断路出现逼迁行为,在未与报料人协商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后,报料人的合法诉求均被忽视,强行上演拆迁一幕。
2024年2月3、5日(周六、周一)清晨,报料人的房屋遭到约300人身着黄马甲的不明身份人员拆迁。这些人不仅限制周围人员出入,还强制砸门、撬锁、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两个小时之久、动用了大型挖掘机,房屋瞬间变成了一片废墟,房屋内的大部分物品也被掩埋、损毁,这些不明身份的人员,有的口中还声称在执法,报料人问他们“你们执的是哪家法规?又是哪条法律?是谁赋予你的执法权?看到自家房子瞬间化为乌有的景象,报料人感到无比的痛苦和愤怒,很多人一生的精力都集中在这里,这里已然就是自己的家,可是、可是感到了无比恐惧绝望和无助。
这些身着黄马甲的人,在拆迁过程中,报料人也焦急的拨打110报警,向公安机关求助,期待警察能够制止身着黄马甲人员的非法行径。然而海淀区永丰派出所警察抵达现场后,并没有阻止拆迁行动,声称是村民自治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围,只告知报料人向相关部门检举控告或反映问题。
(强拆现场)
合法维权
报料人称,在接到永丰屯村《致永丰屯村宅类住宅被腾退的一封信》后,在律师的指导下,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资源委(海淀分局)、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海淀区审计局、海淀区住建委申请信息公开,对“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开发建设项目”申请信息公开,1.永创兴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参与者实施腾退项目的批复和法律文件。2.自主腾退项目设计,规划及实施范围图纸。3.集体土地收回批准文件等申请公开并回复,以上各单位的回复均是“信息不存在”。那么永丰屯村委及永创兴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对报料人的房屋拆迁涉嫌非法。
对该涉嫌非法拆迁事件,报料人诉求:房屋被拆迁涉及相关单位的渎职行为应该得到相应处理,还报料人以公道,对被拆迁的房屋予以合理的赔偿,以得于安居乐业;我们持续跟进中,将会陆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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